重磅!前海深港合作区总规印发,“一心一带双港五区”这样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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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
该规划文件,对于前海合作开发区发展基础、总体要求、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以及相关空间结构、产业空间布局、生态格局与联动港澳打造现代服务业新体系等方面,进行说明与指示。
规划的出台,旨在落实《前海方案》各项任务要求,推动前海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拓展香港发展空间。
规划范围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域,共120.56 平方公里,规划期至2035 年。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提出构建“一心一带双港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即前海城市新中心。包含桂湾、前湾及妈湾片区、宝中片区、大铲湾片区等。
“一带”即绿色活力海岸带;
“双港”即深圳国际航空枢纽港、国际航运枢纽港;
“五区”即依托自南向北的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桂湾前湾及 妈湾片区、宝中及大铲湾片区、机场及周边片区、会展新城及海洋 新城片区等五个片区,布局科技创新、国际金融、会展海洋、商贸 物流、先进制造等产业功能组团。
产业空间布局:
蛇口及大小南山片区:包含深港海洋科技组团、蛇口及大小南 山生态创意组团,重点发展现代海洋产业(海洋科技)、会展业和 商贸物流(航运物流)、数字与时尚、文体旅游业。
桂湾、前湾及妈湾片区:包含深港国际金融及法务组团、深港 科技服务组团、深港自贸服务组团,重点发展金融业、专业服务业、 科技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会展业和商贸物流。
宝中及大铲湾片区:包含西乡综合配套组团、宝中商务服务组 团、大铲湾深港数字经济组团,重点发展专业服务业、金融业、数 字与时尚、文体旅游业、会展商贸。
机场及周边片区:包括深港现代物流组团、机场商务服务组团、 深中通道门户组团,重点发展会展业和商贸物流(航空物流)、新 型国际贸易、专业服务业(航旅服务)、数字与时尚(工业设计、 工业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会展新城及海洋新城片区:包含深港现代海洋组团、深港国际 会展组团、宝安航运物流组团、深港田园文旅组团、深港先进制造 组团,重点发展现代海洋产业、会展业和商贸物流(国际会展和航 运物流)、文体旅游业、先进制造业(激光和增材制造、智能机器 人、智能终端、超高清视频显示、网络与通信)。
发展目标:
到2025年,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不断深化,市场一体化进程显著推进,协同协调发展模式更加完善,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 更为紧密,对大湾区发展的新引擎作用日益彰显。
到2030年,与港澳规则深度衔接、机制高度对接,深港服务贸 易自由化深入推进,港澳居民学习、就业、生活便利度大幅提升, 引领带动粤港澳全面合作。
到2035年,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货物、资金、人才、技术、数据等要素便捷流动、高效配置,与港澳产业协同联动、市场互联互通、创新驱动支撑的发展模式建立健全,建成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制度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多轮驱动成效显著,宜居宜业宜游的国际化滨海新城全面建成,成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创新策源能力强、协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高质量发展引擎,形成一批可广泛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
联动港澳打造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
1、深化金融业开放创新
深化深港金融融合发展。高水平建设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及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及独 资或合资法人金融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证券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法人金融机构。
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研发中心、数据中心、 运营中心等,试点征信数据等金融数据深港跨境流动。
提升金融服务深港实体经济发展水平。支持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创保险等服务模式。
创新前海金融监管机制。加强深港监管协作,与香港建立跨境金融监管联席协同机制,为两地金融机构进行跨境业务提供更大便利。
2、提升会展业和商贸物流发展能级
有力支撑深圳打造国际会展之都。加快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二期建设,联动港澳引进国际知名行业展会,推动深港、深澳“一会展 两地”联合办展。优化参会参展出入境及展品通关便利措施,高水平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等专业性展会。
打造国际高端专业消费市场。建设前海国际消费体验区、前海港货展示销售中心,试点境外旅客离境退税“便捷支付”,实施离 境退税“即买即退”政策。
发展现代时尚产业。引进世界级时尚品牌和龙头企业,促进国际设计大师、时尚媒体等优质时尚资源集聚。
3、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
打造科技服务产业集群。与香港共建技术转移中心,促进技术贸易发展。探索深港检测认证业务互认,推进“湾区认证”,实行 “一次认证、一次检测、两地通行”。
加强科技创新资源协同。加强与光明科学城、松山湖科学城、 南沙科学城等周边区域科技创新平台联动,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 科研机构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
大力发展工业互联网等新业态。探索建设深港设计中心,规划建设“创新创意+柔性制造+中试服务”工业设计平台,支持香港理工大学设计学院等设立分支机构。
4、大力发展新型国际贸易
有序发展数字贸易、离岸贸易。建设前海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联动香港推进数字贸易项目化产品化,构建数字贸易跨境交易结算新机制。
建设新型国际贸易平台。联动建设国际贸易组合港,稳妥拓展 组合港覆盖范围。依托现有平台开展天然气、大豆等交易,打造大 宗商品贸易集聚区。
5、培育壮大现代海洋产业
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吸引海洋领域国家级实验室、工 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落户,与港澳共建实验室、研究中心。
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支持开展新型动力船舶、大型邮轮等研发、设计、改造相关业务,推动无人船中控系统、 船舶安全信息智能交互服务平台等建设。
加快高端航运服务集聚发展。联动香港建设国际高端航运服务中心,拓展航运领域金融、法务、经纪等服务,鼓励国际航运企业、 国际组织和功能性机构集聚。
深化国际船舶登记和配套制度改革。推进“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改革,探索将海洋装备、海上设施等纳入登记适 用范围,研究设立国际船舶登记服务平台。
先行示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建立开放型市场准入体系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对接国际高标准商事制度规则,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完善歇业备案、除名、简 易注销以及依职权注销等制度。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 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 域相关业务开放。
创新全生命周期监管方式。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监管、事后失信联合惩戒的全链条监管机制。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探索实施公平竞争独立审查制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性质的公平竞争委员会和独立的公平竞争审查机 构,试行集中审查、专业审查工作模式。
2、建设高端创新人才基地
实施更开放的引才机制。聚焦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平台,建立离岸柔性引才新机制,优化 前海紧缺人才清单,靶向引进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领军人才和创新 团队。
优化人才就业创业环境。建立国际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定境外专业人才执业管理规定。
强化人才全流程服务。通过人才补贴、创新人才奖等方式建立对人才的持久激励机制。
对标一流创建宜居韧性智慧枢纽新城
居住:周边增加住房供应
规划提出,建设绿色生态的宜居城区,营造开放包容的居住环境。优化住房空间布局,在轨道交通站点、主要就业节点周边增加住房供应,推动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交通:建设互联互通的枢纽城区
完善内部综合交通体系。依托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加快前海轨道建设。规划建设宝鹏通道、妈湾跨海通道及蛇 口—赤湾连接线等,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
畅通深港跨境交通体系。积极研究论证港深西部铁路(洪水桥—前海),提升深港西部跨境交通便利性。
加快设立前海口岸,研究叠加航空(直升机)口岸功能,探索“一地两检”创新政策,强化水上交通衔接,构建陆海空客运服 务网络。
建设更加畅达连通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交通网络。加强各类交通方式有效衔接,推动构建与湾区核心城市核心城区枢纽间30分钟通达,与湾区其他城市1小时直达的综合交通网络。
建设更加畅达连通大湾区内地城市的交通网络。加强各类交通方式有效衔接,推动构建与湾区核心城市核心城区枢纽间30分钟通达,与湾区其他城市1小时直达的综合交通网络。
向西构建功能清晰、结构合理的多元跨江通道体系,加快深圳至江门铁路、深中通道(公路)等项目建设,研究谋划深珠城际(伶仃洋通道)等项目。
向北加强与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节点联系,加快推进穗莞深城际深 圳机场至皇岗口岸段建设。
向东提升联系惠州、汕头的交通服务能力,推进深惠城际、深大城际、机荷高速复合通道等项目建设,规划建设外环快速并对接惠州高快速路网络。
打造更加开放的海空全球通达系统。加快推动深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优化机场国际航线网络、航班时刻和国际航权配置,拓 展定期洲际全货运航线,用足用好航权资源加密航线航班,完善国际航线网络布局。
加快西部港区出海航道二期工程等建设,拓展西部港区国际航线,探索建立全球港口合作机制。
教育:
引进国际化教育资源。吸引港澳和国际优质高等教学资源,开展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研合作,建设港澳青年教育培训基地。
提升专业化教育能级。深化科教产教融合发展,高起点规划建设与产业链、创新链相匹配的创新创业特色学院,鼓励高校、职业院校设立产教融合基地。
规划实施保障
加大重大项目支持力度。
探索按规划期实施的建设用地总量管控模式。持续推进城市立体复合开发,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的配套政策,探索不同产业用地类型的合理转换。
支持前海优质项目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大项目库,予以重点推动。
加强财税政策支持。
对前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根据前海发展情况和服务香港巩固提升竞争优势需要,适时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对在前海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15%的部分给予补贴,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在前海工作的香港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发展规划原文:https://www.ndrc.gov.cn/xxgk/zcfb/ghwb/202312/P0202312216485969611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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