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超好!深圳3599套保租房来了,租金标准32.4元/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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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12月13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安居高新花园、深铁阅山境花园、中海明德里等在内6个项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通告。
本批保租房共3599套房源,租金标准32.4元/月·㎡起,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9:00至2024年12月23日18:00。
本批配租房源位置都非常不错,均位于各区域的中心板块,包括南山高新园、宝安新安、龙华红山、坂田华为等区域,满足配租条件的同学注意及时关注!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房源分布在中海明德里、联发天境雅居、凤鸣水岸花园、万科都会四季花园、深铁阅山境花园、安居高新花园六个小区,共3599套,其中:
1、中海明德里
位置:龙华区民治街道民康路与珠三角环线高速交汇处;
房源量:552套住房。其中,362套约65㎡的两房,190套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37.8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4.5元/月•平方米;
2、联发天境雅居
位置:龙岗区坂田街道稼先路南侧,坂盛一路东侧,坂澜大道西侧,
房源量:488套住房。其中305套约65㎡的两房,183套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32.4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4.5元/月•平方米;
3、凤鸣水岸花园
位置: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辉路23号;
房源量:406套住房。其中,261套约70㎡的两房,145套约90㎡的三房;
租金标准:40.2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6.8元/月•平方米
4、万科都会四季花园
位置:宝安区西乡街道尖岗山大道与卧龙三路交汇处;
房源量:867套住房。其中591套约70㎡的两房,276套约85㎡的三房;
租金标准:42.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3.9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6.98元/月•平方米
5、深铁阅山境花园
位置:南山区西丽街道留仙大道与九号路交汇处;
房源量:286套住房,均为约37㎡的单身公寓户型;
租金标准:42.6元/月•平方米
物业管理费:4.2元/月•平方米
6、安居高新花园
位置:位于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路与白石路交汇处;
房源量:1000套住房。其中,450套约37-44㎡的单身公寓户型,550套约62-65㎡的两房户型。
租金标准:(南区)57元/月•平方米;(北区)57.6元/月•平方米。
注意: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租金标准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装修标准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本批次住房配租对象为符合政府组织配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条件的个人。
认租本批次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三)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四)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详见附件1)。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判定时点为本通告发布之日)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正在就学的除外);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得作为申请人。
三、配租面积标准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一人及两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37-44㎡的单身公寓户型住房;
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37-44㎡的单身公寓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62-70㎡的两房户型住房;
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37-44㎡的单身公寓户型住房、建筑面积62-70㎡的两房户型住房或建筑面积85-90㎡的三房户型住房。
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照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四、配租方式
认租家庭可线上认租单身公寓户型、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可在同一户型中认租一个或多个项目,但不能同时认租多个户型。
本批次住房实行集中认租、公证摇号排序、审核公示并安排选房签约。
认租家庭按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选房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租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五、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个人)。
(二)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与子女、父母的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等)。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初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离婚证明材料;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及前段婚姻离婚证明材料;丧偶的提供丧偶证明材料;未婚的无须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未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作为共同申请人,需提交就学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生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学历(学位)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证书;
3.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高层次人才证书;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6.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
7.“中华技能大奖”证书、“全国技能能手”证书、“广东省技术能手”证书或“深圳市技术能手”证书;
8.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证书。
六、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认租家庭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填报申请信息,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签署诚信申报声明,对申请材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成功提交认租申请后系统自动生成认租编号,该编号作为后续进行公证摇号的号码。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9:00至2024年12月23日18:00。网上认租时间截止时点仍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住房。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认租意向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于认租时间截止时点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进行变更,逾期不予变更。
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4年12月23日18:00。
配租公告原文:https://zjj.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1893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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