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由深圳全面主导、汕尾积极配合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3-11-02 09: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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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共52条,就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机构、管理职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发展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努力打造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孵化器、驱动器。《条例》…

全国首部“飞出地”地方性法规《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昨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将支持深汕合作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深汕融媒体中心供图

9月27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深汕特别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52条,就深汕特别合作区组织机构、管理职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社会治理、营商环境、发展保障等内容作出了规定。《条例》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产业定位

新能源汽车主导,储能、材料、机器人辅助

《条例》是全国首部明确由“飞出地”全面主导区域协调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被誉为深汕“基本法”,公布后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17年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运行以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取得了积极的发展成效,《条例》旨在通过立法重点解决合作区的发展难题,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有力有效推进合作区改革探索,为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当前,深汕特别合作区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主动融入“双区”发展大局,坚持制造业当家,坚持以产兴城,加快建设深圳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极。努力打造重大产业项目承载地、新引进重大项目目的地和区域高质量发展孵化器、驱动器。近年来,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定位不断调焦聚焦,特别是2021年以来抢抓新能源汽车产业风口,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重大项目,围绕广东省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深圳市“20+8”产业集群布局,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特点,打造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主导支撑,以新能源储能产业、材料产业、智能制造机器人产业为辅助配套的“一主三辅”产业集群布局。

管理架构

在鹅埠、小漠、鲘门、赤石街道设立管理机构

《条例》立足地方立法权限,主要对合作区的组织机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资源配置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着力明确好体制机制、营造好营商环境、稳定好社会预期,探索从根本上解决合作区长远发展所面临的障碍,加快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助力实现省委、省政府对合作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和目标。

《条例》明确深汕由深圳全面主导、汕尾积极配合,明确深汕体制机制调整相关事项,并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管理模式,以更高层次、更高标准、更高目标推进深汕各项建设工作。

《条例》还明确管理架构,构建深汕特别合作区完整组织体系。规定区管委会及其工作机构在职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确定其法律主体地位,解决其服务管理、综合执法、复议和诉讼等多方面的问题;规定在鹅埠、小漠、鲘门、赤石街道设立管理机构,由管委会管理,依法在职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责任。此外,还规定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的设立问题;支持中央垂管部门在深汕设置分支机构等。

聚焦

深汕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保障迎利好

在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以下措施支持合作区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一、推动深圳市示范学校支持、参与合作区幼儿园、中小学校、高等学校等的建设,提高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综合水平和质量;

二、推动深圳市属医院支持、参与合作区内医疗机构建设,同步纳入市属医院医联体、医疗联盟、专科联盟,推进远程医学应用服务平台系统建设和对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

三、推动深圳市文化体育机构支持、参与合作区大型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升群众文化素养和健康素质。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合作区发展需要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统筹政府资金和鼓励社会资本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在公共服务保障方面,深圳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合作区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并与汕尾市人民政府加强民生相关领域的互认保障机制。合作区应当综合基本民生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高标准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共建共享,构建多层次、全覆盖、人性化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

来源:南方都市报 采写:南都记者 曾海城 通讯员 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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