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为民 创建利民 创建靠民——深圳四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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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今年是深圳争创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和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满足广大市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则是深圳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
创建为民。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崇高使命,明确提出了“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城市文明典范、民生幸福标杆、可持续发展先锋”五大战略定位。其中“城市文明典范”的定位与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的创建一脉相承,“城市文明典范”与“民生幸福标杆”则互为表里,相互支撑,也深刻地揭示出文明城市创建与广大市民幸福生活是相互促进、彼此增益的关系。文明城市创建就是创造美好生活,出发点与归宿都是为了让人民的生活更美好更幸福。
创建利民。文明城市创建,涵盖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方方面面,实际上是一项“从文明出发,让民生落脚”的民生工程。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就是要将“民生幸福”转化为文明城市创建的“责任清单”,将“民生愿景”变为“幸福实景”。 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了解民情、感悟民生,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建立完善群众诉求响应机制,及时发现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让群众在创建中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深圳要始终坚持把利民便民惠民贯穿文明创建全过程,将深圳这座青春时尚之城建设成为创业创造的热土、美好生活的家园、绿美满目的花园、幸福和谐的乐园。
创建靠民。幸福的生活从哪里来?要靠大家共同来创造。广大市民群众既是文明城市创建的受益者,也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主体。要积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持续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好全市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作用,深入发动群众,筑牢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全力以赴争创首届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对于广大市民而言,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并不复杂: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次随手的帮助、一句关心的问候…… 都将凝聚成社会文明进步的向心力。每一个平常的生活片段,都可以是一道文明的风景;每一个平凡的深圳人,都是一股文明的力量。
点滴付出汇成文明海洋,嘉言懿行必将成就文明典范。广大市民朋友当以主人翁的姿态行动起来,从自己、从今天、从小事做起,为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出力、增光、添彩。(来源:深圳特区报 评论员 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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