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当心“二房东”罚款27500元,涉及55名租客

宝安日报 2018-12-05 1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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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登记很重要!

原标题:租房当心“二房东”罚款27500元,涉及55名租客

这位同学你好

听说你在深圳出租房子

那么,《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条例》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你了解过吗?

如果不知道规定、没有认真执行

你真的会被罚款哦!

不信,就来看看下面这几位

55名租客未申报信息

二房东被罚27500元

今年七月

龙华志扬路某出租屋内55名租户

被发现均未按照规定

申报居住人员登记信息

民警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条例》第四十条排名前列款,未按照规定申报非深户籍人员居住信息的,依照未申报的人数处以每人500元的罚款,警方依法对该出租屋二房东处以罚款27500元。

二房东未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被罚12500元

在今年六月的一次行动中

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发现

大浪街道玉田新村

40栋94名居住人员

未申报居住登记信息的有25人

民警对自主申报工作落实不实的二房东现场进行了教育,将该二房东和未自主申报人员带回派出所作一进处理。随后,龙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法对该二房东处以罚款人民币12500元,并责令整改。

所以,各位房东、二房东

现在知道

及时申报租客居住登记信息

是!多!么!重!要!了! 吧!

试想一下,房子租出去了

吃着火锅唱着歌,数着租金不亦乐乎

哗~~罚单就来了!!!

真是哭都来不及

所以,还请仔细看看

小编为你整理的

几个关于出租屋的问题

记住《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

为赋予了你哪些权利义务

Q

我租了别人的房子后,又转租给非深户籍人员的,应该由我负责申报居住登记吗?

A

是的,是的,是的!

按照规定出租屋的出租人或实际管理人是申报义务人。

Q

出租屋申报义务人的申报范围是承租人本人,还是居所内的所有人?

A

当然是居所内的所有人。

居住证条例对此有明确规定,房屋承租人利用承担的房屋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非深户籍人员向承租人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承租人再向申报义务人提供,最后由申报义务人进行申报。

Q

出租屋申报义务人如何申报居住登记? 

A

以下三种途径都可以哦~

1、居住登记受理点申报;

2、登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https://szjzz.szga.gov.cn);

3、关注“深圳居住证”微信公众号,注册居住登记账号后即可网上进行居住登记申报操作了。

Q

申报义务人不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会有哪些后果?

A

按规定进行居住登记申报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

这一方面是守法公民的应尽义务,在居住登记的应用越来越多的今天,如果未按规定申报住户的居住登记,租户以后可能无法在深办理诸如子女入学、出入境、驾考、购车等多方面的业务,既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也会受到公安机关按照未申报人员数量进行的每人500元罚款,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很容易引发法律纠纷的哦。

另一方面,居住登记也是有效规避出租屋风险的手段哦!如果因为未申报导致出租屋中中混入了贩毒、暴恐诈骗、抢劫等各类危险分子,造成重大危害的,很可能导致房价和房租暴跌哦!公安机关也可能发出限制使用令,限制该居所的出租、经营等使用功能,或者依法查封、责令停止使用。

关于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你要知道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要求

在深圳经济特区内为非深户籍人员提供居所的单位和个人,要在规定时限内为非深户籍人员申报居住登记。房东或房屋实际管理人不申报或虚假申报的,将面临按未申报人数每人500元的行政处罚,上不封顶!

因未申报居住登记导致非深户籍人员无法办理居住证或享受相关权益的,还可能面临相关民事诉讼和赔偿。

申报义务人要在七日内申报,其他申报义务人十五日内申报,主动申报。

提醒一

虽然是房东或者单位进行申报

但是非深户的小伙伴自己也要注意

非深户籍住户需要

配合申报义务人申报居住登记信息

非深户籍人员住在自购、自建房内的

本人就是申报义务人

提醒二

居住证每年需要签注一次

否则会被终止使用功能

使用功能中止连续满两年的

证件将会被注销

建议大家在期满前60日内申办延期

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疏忽

而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 | 新西乡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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