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深圳即将出台新规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5-02-14 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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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称,现有的管理规定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等内容,以充分发挥维修资金效能,保障广大业主权益。同时,就自管维修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进一…

事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深圳即将出台新规。

1月10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

意见称,现有的管理规定部分内容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管理和使用的要求,征求意见稿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维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等内容,以充分发挥维修资金效能,保障广大业主权益。

《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涉及:

(一)调整维修资金设立范围。

对于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项目,增加了宗地内仅配建公益事业用房等特殊情形项目可以自愿设立维修资金的情形,回归维修资金制度设计的本意;对于除居住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外的其他工业等用地类型;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等形式确定,宗地范围所有或部分建筑允许分割转让的,应当设立维修资金,其余工业用地等类型项目可以暂不设立维修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优化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就一般通用规则、代管维修资金的使用以及自管维修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规定。同时,就自管维修资金使用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细化,全面完善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

将“强制造价审核的要求”调整为“由业主大会自主决定是否对维修费用超过一定金额的项目提请造价审核”,进一步简化、优化使用程序。

(三)完善应急使用相关内容。

补充和完善了应急使用维修资金进行电梯应急处置、维修和更新的相关情形;

需要加装、更新或改造智能监控设备、充电消防设施等技防、安防以及其他必要设施设备的,纳入“应急使用”范围。

征求意见稿较现行规定相比,业主参考与度更高,资金管理更为透明,资金使用效率更高。

2月10日,深圳住建局公示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日常维修资金管理方式、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加强公示要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缴交、使用、造价审核等问题

征求意见稿原文链接:https://zjj.sz.gov.cn/hdjlpt/yjzj/answer/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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