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一在建小区被指用“机械车位凑数”,部门:基本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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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龙华区华侨城四海华亭项目的多位业主反映,购房时不少业主并不知晓小区将安装机械车位,而近期有业主发现,小区已安装了不少机械车位。有业主认为,机械车位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属于临时性特种设备,存在严重的操作和使用安全隐患,希望拆除。
对此,项目开发商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应称,项目的机械车位在开工建设前已进行报建审批,并且合法合规地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建设许可。目前,公司已组织和参与了10余次接访及面对面沟通协调会议,并草拟了2份车位改进方案。
龙华区住建局表示,根据已批工规设计文件,该项目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共1290辆,其中含机械停车位523辆。目前,项目建设单位跟业主代表已基本达成一致。
业主:购房前不知道有机械车位
华侨城四海华亭项目位于龙华区龙胜路与工业西路之间,预计竣工时间为今年底。项目业主代表王女士介绍,在购房过程中,其并未收到任何关于机械车位的信息,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中也未提及此事。
王女士提供的《四海华亭(小区)车位分配和管理办法》中规定,本物业管理区域车位、车库共1290个,平均每套房屋1.2个车位、车库。
受访业主提供
王女士指出,随着工期推进,部分业主才发现此前承诺的1:1.2的车位,有很大一部分是机械车位,而楼盘的销售人员并没有在购房前将这一信息告知,“业主的购房合同和物业合同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机械车位的相关内容。机械车位属于重大事项且影响房价,开发商应尽主动披露、主动告知的责任与义务。”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部分业主与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面对业主的疑问,有销售人员表示对于机械车位的存在当时并不知情,而有销售人员反馈有约350个机械车位,业主认为这与实际的数量亦存在差距。
王女士认为,住宅类项目本应设置永久性停车泊位,而机械车位具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属于临时性特种设备,存在严重的操作和使用安全隐患,需要专人进行专业操作和维护,使用和维护成本高昂,这将对业主造成高额的经济负担。
另一方面,机械车位“在便利性、空间上都远不如普通停车位。开发商这样做,有销售过程隐瞒重要信息的嫌疑”。
此外,王女士表示,针对此事,不少业主曾与开发商方面进行过多次协商,“开发商那边后来也说同意拆除机械车位,但是有个附加条款是‘可能会导致本项目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房’。”
其认为,拆除机械车位的时间不应当计入项目总进度中,“开发商的失误,不应该由我们全体业主来承担。”
开发商回应:项目机械车位已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资料显示,四海华亭项目的开发商为深圳市协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华侨城集团成员。
针对此事,该项目开发商向奥一新闻记者发来回复函称,本项目作为央企控股公司开发的项目,一直践行央企责任和担当,坚守“优质生活创想家”理念,从严从实抓质量,全力以赴保交楼。期间有收到已购房业主提出的意见建议,反馈机械车位使用不方便。
对于业主诉求,公司已组织和参与了10余次接访及面对面沟通协调会议;草拟了2份车位改进方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向业主反馈征求意见;2024年6月26日,深圳市龙华区政府也联合多部门组织会谈,其目的是为公司与各业主之间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座谈会上公司和与会业主达成了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后拆除机械车位的初步意向。
公司回复奥一新闻记者称,本项目有部分停车位是机械车位,部分业主希望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拆除机械车位。由于本项目的机械车位在开工建设前已进行报建审批,并且合法合规地取得了相关政府部门的建设许可,如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拆除,将会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规划验收,直接影响竣工验收备案造成逾期交房。
回复称,按照交付后拆除的初步意向,由于本项目机械车位已由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备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需拆除,须由本项目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征得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和人数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有效实施。因现阶段参会业主未达到法定比例,公司已起草征询意见函,并已与业主代表沟通2次,确定后拟通过邮寄形式发全体已购房业主征求意见。
回复表示,具体的拆除方案公司将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各位业主的意见与业主作进一步的探讨,具体车位数量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备案为准。待拆除方案经业主表决确定及获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在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督下实施。此外,本项目目前仍在按照施工计划有序进行施工,公司也将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计划高质量完成交付,不辜负广大业主对华侨城品牌的信任与支持。
区住建局:该项目机械车位的规划合法合规
深圳市龙华区住建局表示,经核查,四海华亭项目于2021年9月2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地上建筑物功能包括住宅、商业、幼儿园、公配等。根据已批工规设计文件,本项目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共1290辆,其中含机械停车位523辆。
依据《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第5.2.6条规定“居住类建筑其机械停车位数量不得超过停车位总数的90%”,该项目机械车位的规划合法合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品房预售许可需要公示的相关内容,并未针对机械车位作出特殊公示要求。
龙华区住建局回应称,6月26日见面时建设单位跟业主代表达成的一致方向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履行规划及施工审批手续后拆除机械车位;拆除机械车位属于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尽快敲定关于拆除机械车位的征求意见函及表决的程序、内容。同时,在拆除机械车位方面,工作组要求开发商妥善、积极处理相关纠纷。
编辑:王河峰
来源:奥一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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