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贷等被严查!500万个贷被“抽贷”,有银行被罚9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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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爆料,多地对流入楼市的经营贷、消费贷开始严查。
上海传出多起个人贷款因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贷款用途”被抽贷的消息,而江苏更是严查经营贷等流入楼市的情况,对违规银行进行了处罚,较高达到90万。
上海严查消费贷、经营贷,违规被“抽贷”?
近日,多份归属地为上海的《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下称《告知函》)在坊间流传。据称,消费贷、经营贷用于购房的被要求提前还款。
其中,网传一张《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显示,由于借款人“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贷款用途”的相关约定,某银行上海分行宣布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于3月31日前归还全部贷款本金余额近300万元。
告知函还表示,如果借款人在上述日期未归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将逾期并产生罚息,银行有权对其进行法律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该贷款刚于今年1月20日签订,2个月后,因贷款用途不符而被提前抽贷。

某微博大V也晒出了一张《个人贷款提前收回告知函》,该贷款合同于1月5日签订,贷款本金余额500万元,也是要求3月31日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理由同样是“未按约履行借款合同第四条贷款用途”。

上海今年1月末发布通知,要求加强个人房贷管理
1月29日,上海银保监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 严格审核房贷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等8大措施。
提出:
要严格审核首付款资金来源和偿债能力,强化首付款资金真实性审查要求,审慎评估借款人还款意愿、还款能力。
严格加强借款人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按照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借款人,尤其是夫妻离异购房限贷资格审查。同时,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管理,对各类不诚信行为强化约束。
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开年以来,各地监管部门集体出击
有银行因“消费贷流入房地产”被罚90万
开年以来,北上广深各地的监管部门集体出击。
有购房者向媒体表示,原本再过一礼拜就能拿到的房贷被紧急叫停。也有银行人员向记者确认,目前放款速度降低,大致需要3个月。
3月以来,各地银保监局多次因相关银行贷款业务违规下发罚单。被罚原因包括违规发放个人商品房贷款,对贷款三查严重不合规且贷款资金被担保公司挪用、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等。
以苏州为例,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上的公告显示,不少银行已经被行政处罚了,较高罚款90万元。


来源: 中新经纬、国际金融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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