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调整!龙岗下李朗、坂田扬马等5个旧改延期1年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4-04-02 09:2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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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岗社区上围片区北至龙岗大道、南临沙荷路、西至力嘉工业区、东至松柏路,项目北边距横岗地铁站约200米,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119515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根据更新意愿公示股东大会决议材料,…

3月28日,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补充公告,5个旧改有效期延长1年。

该批次延期计划涉及杨美社区上段片区、扬马片区、横岗社区上围片区、下李朗、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更新单元。

5个项目属于2021年龙岗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第四批、第五批计划,分别于2021年3月18日、2021年7月26日、2021年8月20日完成计划公告。

杨美社区上段片区

拟拆除约10万平

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9月17日

杨美社区上段片区位于布龙路与环城东路交汇处东北侧,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100077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2633平方米公园绿地、一处不少于27972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52349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3月18日起至2024年9月17日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宏一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该公司为广东富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

扬马片区

拟拆除约14万平

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月25日

扬马片区位于坂雪岗大道与布龙路交汇处东北侧,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140545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891平方米的公园绿地、1782平方米的教育设施用地和7133平方米的公用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4642平方米的公共利益用地(除政府空地以外);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7月26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金和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已开发完成项目包括和成世纪名园、和成嘉业名园、和成世嘉名园等项目。

横岗社区上围片区

拟拆除近12万平

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1月19日

横岗社区上围片区北至龙岗大道、南临沙荷路、西至力嘉工业区、东至松柏路,项目北边距横岗地铁站约200米,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119515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普通工业等功能。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7338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22027平方米林地以及9010平方米公园绿地,总计落实不少于61286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

根据更新意愿公示股东大会决议材料,2016年8月16日,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股份合作公司上围分公司与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上围片区城市更新改造合作意向书》。

下李朗

拟拆除约28.1万平

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月19日

下李朗位于布澜大道东侧,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281101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34036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15309平方米农林及其他用地、11465平方米公园绿地和681平方米水域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108943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橙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

2020年6月,深圳市润中李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华润置地项目公司)与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正式签署《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意向书》,标志着深圳市润中李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成为下李朗片区城市更新意向合作方。

工商信息显示,深圳市润中李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深圳市中洲道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7%,由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5%。

其中,深圳市中洲道诚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洲集团,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由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

拟拆除约8.2万平

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2月19日

南约社区炳坑村片区位于龙岗区南约街道宝菏路与碧新路交汇处。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82246平方米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拟拆除范围内应落实不少于16300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总计落实不少于32898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

更新单元计划有效期延长1年,调整为3年6个月,自2021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在更新单元规划阶段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和工业区块线、橙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管控要求。

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南约股份合作公司。根据相关委托证明材料,项目意向合作方为深圳市京基颐景投资有限公司。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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