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8万平,新增6车道等...宝安松福大道南地块规划优化调整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近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松福大道南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事项公示。
据规划显示,该地块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松福大道南侧、松罗路东侧,地块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84206.92平方米。
本次优化调整用地南侧新增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16米,双向两车道;用地东侧规划道路拓宽,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用地西侧道规划路红线宽50米,双向六车道。
本次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如下:
1、调出地块位于燕罗街道松福大道以南、松罗路以东,用地面积约212504平方米;
2、调入地块共7块,用地总面积约290764平方米,编号为1-7,均位于宝安区范围,其中1-6号地块位于燕罗街道内,7号地块位于石岩街道内。
1号地块位于燕川社区燕川工业园北侧的绿地;
2号地块位于塘下涌社区方大安防工业园西侧的绿地;
3号地块位于燕川社区景业工业园西侧的绿地;
4号地块位于山门社区山门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
5号地块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与光明区公明街道交界处的绿地;
6号地块位于山门社区山门第三工业区的工业用地;
7号地块位于石岩街道北大科创园南侧的山林地。
该地块涉及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松福大道南地块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山门社区松福大道南侧、松罗路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84206.92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件1。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总用地面积:284206.92平方米;
(二)用地性质: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筑规模:规定容积率≤2.0,规定建筑面积568400平方米。具体分项指标结合产业遴选报告及项目建设实际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确定;
(四)建筑高度:建筑高度限高100米;
(五)道路交通:用地南侧新增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宽16米,双向两车道;用地东侧规划道路拓宽,道路红线宽30米,双向四车道;用地西侧道规划路红线宽50米,双向六车道;
(六)建筑退线、建筑间距、机动车泊位数、建筑覆盖率、绿化率、公共开放空间等结合项目特点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及相关规范予以控制;
(七)地块临近松岗公园和生态廊道,项目规划布局应满足城市通风廊道控制标准和要求,建筑设计应考虑《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相关要求,同时应严格控制整体建筑高度;
(八)地块开发建设应同步设置工业废水、工业废气处理系统和工业固体废物收集系统,生产和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市政管道,并通过加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系统等手段,减少工业生产对城市河流水质、大气、土壤的影响;
(九)为后续规划实施预留弹性,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包括建设规模、分项指标、配套设施内容、周边道路线位及断面等),在不突破规定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可结合产业遴选报告、项目实际及规划建设方案予以适当优化,不视为对已批准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调整。
三、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
本次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调整调出地块位于燕罗街道松福大道以南、松罗路以东,用地面积约212504平方米。调入地块共7块,用地总面积约290764平方米,编号为1-7,均位于宝安区范围,其中1-6号地块位于燕罗街道内,7号地块位于石岩街道内。1号地块位于燕川社区燕川工业园北侧的绿地;2号地块位于塘下涌社区方大安防工业园西侧的绿地;3号地块位于燕川社区景业工业园西侧的绿地;4号地块位于山门社区山门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5号地块位于宝安区燕罗街道与光明区公明街道交界处的绿地;6号地块位于山门社区山门第三工业区的工业用地;7号地块位于石岩街道北大科创园南侧的山林地。具体位置详见附件2。
四、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川社区环胜大道1号;
4.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石东路482号;
5.项目现场
地址: 宝安区松罗路东侧。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28日。
六、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填写完请将意见邮寄至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城市规划项目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2年2月28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