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面百万平,深汕合作区又建新能源大厂!深圳3宗地成功出让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3-12-26 09:3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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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本宗地厂房、仓库(堆场)、食堂、宿舍、商业、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配套办公等)的建…

12月25日,深圳3宗普通工业用地成功出让,其中2宗位于坪山坑梓、1宗位于深汕合作区。

3宗地G14313-8022、G14311-8045、E2023-0010,土地面积分别为13064.48平、15199.93平、552904平,挂牌起始价分别为1730万元、2700万元、30300万元,总挂牌起始价3.473亿元!

坪山G14313-8022宗地由比亚迪汽车以底价1730万元拿下。

坪山G14311-8045宗地由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底价2700万元拿下。

深汕E2023-0010宗地由智瀚国际汽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3.03亿拿下。

1、坪山坑梓G14313-8022宗地,准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宗地号G14313-8022,土地位置坪山区坑梓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土地面积13064.48平方米,建筑面积50298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73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

该地位于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秀禾路与丹梓北路交汇处西南角。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表显示,该地块将建厂房40698平,食堂4800平,办公4800平。

2、坪山坑梓G14311-8045宗地,准入新能源产业

宗地号G14311-8045,土地位置坪山区坑梓街道,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新能源产业,土地面积15199.93平方米,建筑面积608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27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20年。

本次出让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3.5年内竣工。

该地块具体位置在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规划中村路与李中路交会处东南角。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显示,该项目将建设纯厂房。

3、深汕合作区E2023-0010宗地,准入新能源行业

宗地号E2023-0010,土地位置鹅埠镇,创智路与创新大道交汇处西南侧,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准入行业类别新能源行业,土地面积552904平方米,建筑面积1100000平方米,挂牌起始价30300万元,土地使用年限30年。

本宗地厂房、仓库(堆场)、食堂、宿舍、商业、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配套办公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产权归政府,建成后无偿移交区管委会,由区管委会指定接收单位。

宗地内110千伏变电站产权移交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具体建设事宜由竞得人与深圳供电局协商。

本宗地项目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本宗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

竞得人(使用权人)因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管委会回购。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开工,三年内竣工。

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表,该地块将建厂房900000平方米,仓库(堆场)80000平方米,食堂15000平方米,宿舍60000平方米,商业5000平方米,其他配套辅助设施(配套办公等)33450平方米,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1550平方米,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500平方米。

该地块为深汕合作区西部组团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之一。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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