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2.45公顷,盐田人民医院、大鹏坪西路辅道工程用地方案公示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1-10-13 09: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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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大鹏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和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公示。

10月1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大鹏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和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公示。

其中,大鹏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涉及落实地块3个,总面积1.5584公顷;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922公顷。

总共涉及面积,共计2.5406公顷。

大鹏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总面积1.5584公顷

坪西路辅道和银枫一路位于大鹏新区大鹏街道,经核查《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共有约1.5584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

为落实该项目用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编制完成了《深圳市龙岗片区(含大鹏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议通过。

调整方案

坪西路辅道工程等项目涉及落实地块3个,总面积1.5584公顷。

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落实地块《规划》为农用地,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涉及占用耕地约0.3322公顷(用地报批手续予以占补完善),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和部分建设用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涉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5584公顷,来源为预下达规模。

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大鹏新区内建设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增加1.5584公顷,农用地规模减少1.5584公顷,其余指标保持不变;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1.558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1.5584公顷;在用地报批阶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后,大鹏新区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耕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

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922公顷

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涉及《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为落实该项目用地,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近期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并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议通过。

预留规模使用的原因

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经核查,共有0.8922公顷用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应优先保障重要民生和脱贫攻坚项目。

该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申请条件。

落实方案与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盐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大楼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梧桐社区,梧桐路与香径西街交汇处西侧,用地面积为0.8922公顷。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8922公顷,来源为市本级预下达规模。

本次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后,盐田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8922公顷,农用地规模减少0.8922公顷,其他指标保持不变;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中允许建设区增加0.892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0.8922公顷,限制建设区和禁止建设区保持不变;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落实前、落实后)

以上公告期为7天(2021年10月11日-2021年10月17日)。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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