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7亿!前海2度流拍商地,创金合信基金底价竞得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0-11-19 16: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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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桂湾商业用地成功出让。

11月19日15:00,曾经两度流拍的前海桂湾商业用地成功出让,由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起始价5.97亿竞得,土地面积6913.96㎡,总建面53500㎡,使用年限40年。

公开资料显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09日,注册资本23300万,经营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宗地情况

T201-0118宗地曾两度流拍,2018年12月19日曾经因无人竞买而流拍,2019年12月11日,因无人竞买而终止交易,如今再次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由之前的13.62亿涨至15.21亿再降至5.97亿,出让条件也有一定的更改,土地用途和建筑用途都未变。

根据出让条件,该宗地建设建筑为办公和商业,其中办公5万㎡、商业3500㎡。其中办公产品40年内不能转让,商业限整体转让。

另外,宗地要求配建2万㎡建面的办公物业,产权归深圳市前海管理局。也就是说在5万平办公产品中,有4成的产权要划给前海管理局,且是按建安成本算的,也就是说只有3万平建面的办公是能自己支配的。

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桂湾片区三开发单元05街坊,该片区在2018年时相继出让7宗地,都在该宗地周边,进驻新华养老保险、太平金和、招联消费金、深圳前海冶建科技等公司相继进驻。

T201-0118宗地实景图

TT201-0118宗地出让条件

1、T201-0118宗地竞得人应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2、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3、T201-0118宗地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等应满足《T201-0118宗地规划条件》《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项目质量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建设质量监管协议》)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书》(以下简称《产业监管协议》)有关规定和要求。

4、T201-0118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5、T201-0118宗地竞得人可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一家一级全资子公司,并签订《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办理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变更至该全资子公司的手续。该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在土地使用全年期内不得变更。

本宗地办公物业自竞得之日起土地使用全年期内(40年)不得转让,40年全年期自持。本宗地的商业限整体转让。

T201-0118宗地具体产权要求,以《出让合同》为准。

6、T201-0118宗地要求配建2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办公物业(以下简称“配建物业”),产权归市前海管理局,配建物业建成后由市前海管理局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按照土地出让公告公布的《配建物业建筑安装成本表》所列项审定本宗地建筑安装成本,除以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与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之和),乘以配建物业面积,加上合理的资金成本,作为该配建物业的结算总价移交市前海管理局。

其中:总建筑面积、配建物业面积以竣工测绘报告为准;资金成本= P×[(1+i)n/2-1],P为配建物业建筑安装成本,i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n为配建物业开发建设周期;价格测算时点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T201-0118宗地建筑布局应合理,配建办公物业须按照相对集中原则,从办公物业首层自下而上整层移交,不足整层的,以可连续分割单元移交;各自做产权登记。

竞得人须按照《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配建物业管理规程》(深前海〔2019〕92号)的要求,进行配建物业的建设、移交管理,并应在《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市前海管理局最终认定的竣工日期前,完成配建物业现场移交。具体的移交标准、移交方案、后续管理、税费缴纳(若涉及)等问题,根据市前海管理局与竞得人签署的配建物业协议约定执行。

7、T201-0118宗地竞得人须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具体履行的承诺事项以及未履行的违约责任详见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和《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8、T201-0118宗地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应与市前海管理局签订宗地的《产业监管协议》《建设质量监管协议》。

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1、T201-0118宗地须独立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2、T201-0118宗地竞买申请人须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法人机构;

3、竞买申请人注册地须在前海合作区;

4、竞买申请人未依据深圳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相关法规获取过深圳市内用地且未曾获得设有产业准入条件且享受地价优惠的深圳市内商业或办公用地。

来源:深圳房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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