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个、22万套!关于住房,又有新的规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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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问题,广东省再一次发文了!
11月24日,广东省印发广东省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
在扩消费的27条举措中,跟“住房”有关的内容就有3条,重点提及了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及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
1、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
推动重点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快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新增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2万套(间)。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空闲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将符合安全要求的现有物业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简化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整规划的手续。支持广州、深圳结合城中村改造规模化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2、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指导银行机构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居民合理购房需求。指导商业银行依法有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依法保障银行机构债权的前提下,推行一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一手房市场流通性。支持有条件的地市结合实际动态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简化提取手续,推行全程网办。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
3、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农房改造。
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东莞等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允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和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的自住房加装电梯等改造,2023年新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不少于1100个。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给予补贴,推行广州老旧小区成片连片加装电梯模式。深入实施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行动,大力推行装配式农房和绿色农房建设。
三个住房举措,是对于住房消费的新模式和新体系,即配租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的保障性住房,广东省贯彻国家的政策指示,做了进一步的部署和安排。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此次举措中,支持广州,深圳将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结合是新提法。这也是新一轮农村改造最大的特点之一,目前广州深圳正在酝酿和推进的新一轮城村改造,避免大拆大建和房地产化,并明确了三种保租房的筹集模式,即回迁安置地块建设,回迁安置房屋筹集,存量出租屋品质提升。
事实上,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消息近期频出,中指研究院也认为,城中村是城镇化不彻底或二元分隔的产物,将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起来有利于提供高品质有效住房供应,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是改善民生、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提供低成本的租赁住房也是保障外来人口居住权益的主要路径之一,满足多层次住房需求、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同时也将激发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的活力,带动有效投资和消费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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