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教育局发文,严禁让家长批改作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1-09-01 10: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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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一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三年级以上不超过1小时。

两则关于深圳教育的重磅消息来了!

9月1日凌晨,深圳教育局发文,明确规定教师“全批全改”,严禁学生自批自改,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三年级以上每天平均不超过1小时,初中每天平均不超过1个半小时。且指导小学生书面作业基本在校内完成,初中生大部分书面作业在校内完成。

另外,《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招收两至三周岁幼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深圳教育局发文!

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一二年级没有书面作业,三年级以上不超过1小时

9月1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 教师参照教科研部门研制的样例布置作业,确保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可根据学生特点适当布置非书面作业。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以综合性、实践性作业为主。

● 充分利用好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 指导教师做实做好作业“全批全改”,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

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通知如下:

一、正确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一)强化作业育人导向。各区和学校要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强化作业对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的重要作用。强化作业对新型教与学方式变革的支撑作用,有效推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

(二)发挥作业诊断作用。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升作业的教学效果检测、学情精准分析功能,改进教学方法。严控考试频次,考试与日常作业相匹配,充分发挥作业的过程性评价作用,提升作业对学习的诊断与改进作用。

二、提升作业设计质量

(一)编制作业设计指引。市、区教科研部门要系统设计好各学段学科的基础性、拓展性作业,基础性作业为学生必做作业,拓展性作业可由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选做。教师参照教科研部门研制的样例布置作业,确保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学校也可根据自身实际,组织教师按照作业设计指引相关要求设计和布置作业。系统化选编、改编和创编新型书面作业范例,编写非书面作业优秀案例,控制非书面作业时长。

(二)构建作业设计研修制度。市、区教科研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作业设计研究与指导职责,将作业设计纳入教师业务技能比赛,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设计交流与研讨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鼓励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新型作业设计研修活动。

(三)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各学校要健全以学科组为单位的作业设计校本教研机制,强化基础性、个性化、分层弹性作业设计,加强综合性、项目式、主题式、大单元作业设计,以及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非书面作业设计。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可在校内适当安排巩固练习,可根据学生特点适当布置非书面作业。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以综合性、实践性作业为主。

三、健全作业管理机制

(一)建立作业规划统筹机制。各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按照“一区(校)一案”切实落实作业管理的主体责任。各学校要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和作业统筹管控机制,建立作业总量审核和质量定期评价机制。

(二)建立作业督导评价机制。各区要建立学校作业管理日常检查制度,把作业管理情况纳入学校绩效考核范围。各学校要建立作业实施情况评价机制,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机制,把作业管理列为办学水平评估、规范办学行为检查、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四、提升作业完成效率与质量

(一)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健全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不得超标教学。优化教学方式,注重兴趣激发和学科核心素养培养,注重重点难点讲通讲透,提升课堂教学效率。统筹建设高质量的空中课堂,强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二)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充分利用好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探索建立教师网上作业辅导与答疑机制。建立有学习困难学生个性化辅导机制。

(三)规范和创新作业批改。学校要制定作业批改与反馈规范化流程,指导教师做实做好作业“全批全改”,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探索利用新技术实施作业智能批改的途径和方法。鼓励教师采取集体讲评、小组讨论、个别讲解等方式,及时精准反馈,帮助学生及时查漏补缺。

五、强化配套治理

(一)严格教辅管理。提升义务教育阶段教辅目录遴选质量,健全教辅材料遴选和使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教辅“一科一辅”规定,严禁学校、家委会及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家长购买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辅政府采购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二)加强家校共育共管。各学校要切实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对时间管理、作业习惯养成等方面育人指导。加强家校沟通合作,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共同防范加重作业负担。指导家长学会安排孩子的家庭生活,鼓励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以及开展体育锻炼、阅读、文艺活动、社会实践和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三)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各区和学校要弘扬正确的作业观和教育观,及时总结和挖掘作业管理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和示范引领。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通过主流媒体,正面宣传作业“减负提质”政策精神,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深圳市教育局

2021年8月31日

深圳拟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

据深圳新闻网消息,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学前教育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为满足大众关于两至三周岁幼儿托管的需求,立法明确幼儿园设托班招收两至三周岁幼儿,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明确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开设托班,招收两周岁至三周岁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参照适用本条例。同时,《条例(草案修改一稿)》在专项规划、配套完善、民办园扶持等条款中均增加了关于幼儿托班的规定,明确未规划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或者规划不足的已建成居住区,以及没有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的其他居住区,所在区政府应当根据幼儿园及其托班学位需求,通过补建、改建或者就近新建,以及置换、购置、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

在满足片区普惠性学前教育需求的基础上,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获得非公共服务配套幼儿园教育用地,举办非普惠性幼儿园。

来源:深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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