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分区优化住房限购 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户 可在盐田等区再买一套房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4-05-07 09: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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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2024年5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A 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仍为3年。

(二)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其他事项继续执行2024年2月7日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

B 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

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C 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

支持在本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对于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换房人旧房时不受本市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的限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务,优化商品住房“带押过户”流程,提升房地产交易便利度。

来源:南方都市报 采写:南都记者 孙阳 陈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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