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深圳被划定为“超大城市”,常住人口有望落户!

小产权房交易平台 2018-03-17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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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深圳被定位为超大城市,未来人口规模将达到1000万人!

今天起深圳被定位为超大城市,未来人口规模将达到1000万人!

 

 

文件显示,广东只有广州、深圳两个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城市。

佛山与东莞被规划为特大城市;大城市11座(包括中山、惠州、珠海、江门、汕头、湛江、茂名、韶关、清远、揭阳、肇庆);中等城市7座(包括潮州、汕尾、阳江、梅州、河源、云浮、普宁);小城市56座。

 

推动城市群人口集聚今后,广东将推动城市群人口集聚。

 

《规划》提出,在携手港澳共建高级城市群共同框架下,推动珠三角地区优化城市群体系,强化大中小城市和城镇协调发展,吸引人口合理集聚。广州、深圳并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动人口向新区、郊区适度集聚,着力提升中心城市功能,着力提高城市人口素质。 

除此之外好消息也是连连,接下来租房常住人口有望落户深圳

日前,国家发改委还发布了;关于实施2018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的通知指出,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通知》提出,要全面放宽城市落户条件,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要区分城区、新区和所辖市县,制定差别化落户条件,探索搭建区域间转积分和转户籍通道。探索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

1、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

《通知》指出,强化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居住证制度覆盖城镇全部未落户常住人口,显著提高居住证发放量。

以居住证为载体向未落户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及办事便利,鼓励城市群及都市圈内居住证互认。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

2、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未来还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将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和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常言“来了就是深圳人”每年来到深圳逐梦的人成千上万。在深圳,没有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比本地人数量更庞大。

即使深圳成为超大城市没有小小的深圳户口本我们只是仅剩梦想的深圳客,但发改委的通知证明,以后深圳的租房常租人口也有望落户深圳了!

 

01毕业生入户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身体健康 ;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请材料;

(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

(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户籍材料;

1.身份证(不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

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

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

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

(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

2.如为异地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申请流程

1.毕业生登陆sz12333.gov.cn/rcyj/,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账户,进入系统后,选择“接收毕业生”。

2.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接收单位/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并与接收单位经办人/所委托的代理机构联系。单位经办人审核信息后提交,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交给毕业生。

3.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4.毕业生或单位经办人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地点、材料等要求办理报到,领取审批文件。毕业生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02在职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还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申请办理人才引进哦。申办条件;

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

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高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1.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用人单位;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系统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

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

 

5.申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

 

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03人才积分入户

申请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

 

 

 

 

申请材料;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7.授权公告日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

  

8.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9.投资纳税材料

  

(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 .szscjg .gov.cn)——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

  

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

  

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

  

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17.人事档案

 

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

  

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申请流程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 szhrss.gov .cn ),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

  

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

  

(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四)信息预审公示

  

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 .szhrss.gov. cn)。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

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八)申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

  

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

  

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

  

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九)查询进度

  

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

  

(十)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 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

  

(十一)后续事项

  

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

  

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

纯积分入户这是新增的积分入户方式,没有学历要求,但是得拥有。

深圳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租赁住房)年限及参加社保年限均已满5年并有居住证就能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比较多,试行3年,每年名额只有10000。这不是说你满100分就可以申请到,你缴纳社保越久申请到的几率也就越大!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4.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5.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积分分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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