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溪之谷改造项目主体确认,拟拆除用地约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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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认定宝安区石岩街道溪之谷改造项目申报主体的公告。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关于规范城市更新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一)》(深规土〔2017〕214号)相关规定,认定深圳市盛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石岩街道溪之谷改造项目的申报主体。
项目位于宝安区石岩街道机荷高速溪之谷出口附近,于2007年纳入旧村改造计划,后于2011年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2010年度实施计划。目前项目仍处于计划阶段,未出规划。
项目拆除用地面积149744㎡,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
工商资料显示,深圳市盛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7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曾丽敏,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经营项目是:在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购销建筑装饰材料;自有物业管理及相关的相套设施服务( 不含限制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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