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中村燃气价格偏高 律师:燃气改造费用理应由房东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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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特
近几年,深圳正在加速推进城中村管道气改造工作。不少城中村已完成燃气入户工程,居民告别“背气上楼”“用电磁炉做饭”的日子,生活更加安全便捷。这本是一件好事,但近期,多位市民反映,按照《深圳市燃气价格制度标准》,燃气收费价格应为3.5元/立方米,在某些城中村,房东却收取6元至9元/立方米不等的燃气费,比标准价格高出2到3倍。
为何城中村燃气费价格偏高?收费是否合理?记者展开调查。
燃气改造费被业主擅自转移给租户
“宝安石岩河滨花园燃气收费是6元/立方米”“福田下沙是6.5元/立方米”“宝安松岗是8元/立方米”……近期,此类关于燃气收费偏高的帖子纷纷见诸各大网络平台。据了解,按照我市制定的《深圳市燃气价格制度标准》,燃气收费实行阶梯收费:排名前列档每月户用气量在0-30立方米,为3.5元/立方米;用气量在30-35立方米,为4元/立方米;高于35立方米,则为5.25元/立方米。根据该标准,若按较高档收费,也远达不到房东所要求的6元乃至8元/立方米。
为此,记者以租客的身份询问了多位出租房已开通燃气的房东。福田区沙头街道下沙村一位房东表示,自己出租的房屋近期刚开通燃气,由于业主需缴纳燃气管道安装费,购买商业保险等,他会酌情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燃气费用暂定6元/立方米。龙华区民治街道民乐村一位二房东表示,目前有些业主收费是3.5元/立方米,有些业主会多收,大概5元/立方米。
据了解,在深圳管道天然气集中改造期间,为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入户工程,减轻居民负担,由政府、燃气企业承担大部分费用,居民承担少量费用。然而,一些城中村业主将这部分费用转嫁到租户,以燃气费高于标准价格的方式从租户收取。
同时,记者向深圳燃气公司工作人员了解到,城中村虽是每户一个燃气表,但缴费开户需提供业主身份证、房本或购房合同等材料,这意味着租户需在业主的同意下取得相关材料,才能在燃气公司开户缴费;或租户缴费给房东,由房东统一缴费。记者也向一位房租中介求证此事。他指出,这事只能房东说收取多少就是多少。
租户希望有关部门解决燃气费加价问题
此前,有市民反映,福田区景田北布尾村等房东收取的燃气费高于统一标准。莲花街道接到反映后,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解。该业主反馈,由于开通管道天然气,业主要缴纳一定的燃气管道安装费,有些还会为租客免费提供燃具、购买商业保险等,确实酌情加收了部分管理费,而在收费单据里面未明确区分。针对该情况,该街道约谈了该业主,督促业主立即按照《深圳市燃气价格制度标准》收取天然气费用,不得擅自增加。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律师协会理事潘翔认为,燃气安装属于出租房屋接入长期使用的配套设施,也是房东向租户提供的出租条件之一,燃气改造费理应由房东自行承担。未经与租户协商同意,房东擅自将该费用转嫁给租户承担是不合理的。房东向租户收取的燃气使用费属于代收代付性质,不得擅自加价。
不少市民表示,随着深圳城中村燃气改造工程的完成,绝大多数租户将用上天然气,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监管,不能让业主或房东擅自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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