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36班高中+1宗居住用地,[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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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及周边地块和道路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通告显示,为加快推进龙澜大道北延段的建设,拟对[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龙澜大道北延段(含樟新路)及周边地块和道路进行规划调整。
调整后的规划显示,包括4块普通工业用地(M1)、一块仓库用地、一块二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及一所高中(36班)。
36班高中用地原在02-08号地块,调整后为DY02地块,此单元占地为33.48公顷,高中用地不少于3.7万平米。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西北地区]法定图则,此次规划调整总用地面积约541.08公顷,涉及图则39个地块,其中:公共利益用地约86.88公顷,包括政府社团用地(GIC)约8.26公顷、道路广场用地(S)约37.07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约0.10公顷、绿地(G)约41.45公顷;经营性用地约48.70公顷,包括居住用地(R)约14.10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C)约2.41公顷、工业用地(M)约28.11公顷、仓储用地(W)约4.08公顷;水域和其他非建设用地约405.50公顷,包括水域(E1)约3.84公顷,林地(E4)约398.48公顷,发展备用地(E9)约3.18公顷。
二、规划调整情况
(一)道路调整
龙澜大道北延段、樟新路、桂平路、志扬路优化道路线位;
2.将支路大水坑直一街(原图则龙澜大道-伊澜路)道路长度557米,调整为次干路并入樟企路,道路红线宽度由15米调整为40米。
3.新增3条支路,其中2条位于DY02规划控制单元,分别为东西向支路和南北向支路;1条“L型”支路,道路红线宽度8-15米。
(二)用地调整
1、调整后为1个规划控制单元DY02和36个地块,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2014)表达。
DY02规划控制单元范围面积约33.48公顷,包含原法定图则02-07、02-08、02-09、02-16、04-01、04-02、04-03、04-07、04-08、04-09共10个地块。
配套设施:高中(36班)、邮政所。
控制要求:1。应落实公共利益用地不少于196640平方米,其中,高中用地不少于37509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不少于28999平方米,其他用地功能与原法定图则保持一致;2.龙澜大道在建设实施应采取隔音屏等综合降噪措施,减少对两侧用地的噪音影响。
2.规划控制单元范围外总用地面积约507.60公顷。
公共利益用地规模增加约10.25公顷,其中: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减少约0.01公顷;交通设施用地(S)增加约8.88公顷;公用设施用地(U)增加2平方米;绿地与广场用地(G)增加约1.38公顷;
经营性用地规模共减少约1.34公顷,其中:居住用地(R)规模不变;工业用地(M)减少约0.98公顷;物流仓储用地(W)减少约0.36公顷;
其他用地规模共减少约8.91公顷,其中水域(E1)规模减少45平方米,农林和其他用地(E2)规模减少约8.91公顷。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