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建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选址定了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3-01-23 10: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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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在盐田建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1月2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规划选址论证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对外公示。(一)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用地…

深圳将在盐田建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1月20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盐田管理局关于《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规划选址论证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对外公示。

为实现我市民航体系发展目标,满足我市通用航空发展需求,拟于深圳市盐田区马峦山建设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

目前,《深圳市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规划选址论证及规划设计条件研究》(以下简称《设计条件研究》)已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设计条件研究》按程序予以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选址

项目拟选址于盐田区梅沙片区坪盐通道与盐坝高速交汇点东侧,用地面积约50954平方米,其中,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用地面积44347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约6607平方米。

二、规划设计条件

(一)中小型直升机综合运行保障基地用地面积4434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区域交通用地(S1),容积率1.71,建筑覆盖率≤50%,建筑高度≤40米,绿化覆盖率≥30%。建筑间距、建筑退线、车位数等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予以明确。

(二)规划道路等级为市政支路,用地性质为城市道路用地(S2),红线宽度10米,双向两车道,道路全长712米,用地面积约6607平方米。备注:设计阶段对道路线位的局部调整或因技术要求对道路红线的局部加宽等视为符合本规划;预留道路向北、向南延伸条件。

深圳大学城T403-0262规划调整

近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变更T403-0262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公示。

深圳大学城(宗地号:T403-0262)位于南山区留仙大道以北、丽水路以南,已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S-2020-0032号)。

深圳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来文申请变更该宗地的规划设计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拟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

(一)用地单位: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代理人:深圳大学城管理办公室)”调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代理人:深圳大学城管理服务中心)”。

(二)用地性质:由“教育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调整为“教育设施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水域”

(三)用地面积:由“总用地面积1276693.2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39026.15平方米、绿地面积0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37667.12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0平方米”调整为“总用地面积1276693.27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955110平方米、绿地面积282416.55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37667.12平方米、其他用地面积1499.6平方米”。

(四)建筑容积率:由≤1.28调整为≤1.81。

(五)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由1578424.2平方米调整为1720809.2平方米。

2.分项建筑面积:由“其中已建成建筑面积664912.05平方米(清华校区144579.13平方米、北大校区91982.76平方米、哈工大研究生院65317平方米、公共核心区34631.67平方米、创新科研区124769.96平方米、哈工大本科校区203631.53平方米)、已批在建建筑面积348284.95平方米(清华校区26315.02平方米、北大校区54555.76平方米、哈工大研究生院66977.87平方米、创新科研区9665平方米、体育场馆区38493平方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一期120300平方米、教师公寓31978.3平方米)、已批未建建筑面积474159.2平方米(清华校区66105.85平方米、北大校区90461.48平方米、哈工大研究生院104705.13平方米、公共核心区68000平方米、创新科研区76865.04平方米、教师公寓68021.7平方米)、新增哈工大国际设计学院建筑面积91068平方米(其中教学区58955平方米、宿舍30413平方米、食堂1700平方米)”调整为“其中已建成建筑面积718041.37平方米(清华校区144579.13平方米、北大校区112574.53平方米、哈工大研究生院88000.87平方米、公共核心区34631.67平方米、创新科研区134623.64平方米、哈工大本科校区203631.53平方米)、已批在建建筑面积388506.19平方米(清华校区27893.26平方米、北大校区34484.72平方米、哈工大研究生院44288.91平方米、体育场馆区38493平方米、清华大学深圳国际校区一期120300平方米、教师公寓31978.3平方米、哈工大国际设计学院91068平方米)、已批未建建筑面积471876.64平方米(清华校区64527.61平方米、北大校区89940.75平方米、哈工大研究生院104710.22平方米、公共核心区68000平方米、创新科研区76676.36平方米、教师公寓68021.7平方米)、新增哈工大重点实验室集群建筑面积142385平方米”。

(六)备注:删除原许可证的备注内容“1.已批未建指标为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8-0044号)已批准但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面积指标;8.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土许NS-2018-0044号)变更而来,原证收回作废”,新增许可证备注内容如下:

已建成建筑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土设验字2003024号、深规建验ZS-2007-0050号、深规土建验ZG-2014-0023号、深规土建验ZG-2015-0014号、深规土建验NS-2017-0020号、深规土建验NS-2018-0057号、深规土建验字NS-2019-0010号、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19-0029号、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11号、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43号、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1-0051号、深规划资源建验字NS-2022-0019号),已批在建建筑面积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建许字[2006]直属008号、深规土建许字ZG-2012-0024号、深规土建许字ZG-2013-0006号、深规土建许字NS-2018-0063号、深规土建许字NS-2018-0064号、深规土建许字NS-2019-0019号、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0-0035号、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1-0041号、深规划资源建许字NS-2022-0004号),已批未建建筑面积为原《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NS-2020-0032号)已批准但尚未报建的指标。

2.哈工大重点实验室集群项目所在地块进入轨道27号线、赣深客专(光明至西丽段)规划控制区320.71平方米,进入轨道27号线、赣深客专(光明至西丽段)规划控制预警区9115.47平方米,上述320.71平方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建筑物(含地上地下,包括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侵入。请市住建部门在办理《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础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给予支持落实。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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