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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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第1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疫情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离深管理。
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确需离深的,自1月7日24时起,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深、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来(返)深人员管理。
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阳性病例城市旅居史来(返)深人员,务必排名前列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严格交通出行防控。
机场、公路、铁路、港口码头等交通站场要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严禁红黄码人员搭乘等防控要求,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集聚;城市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严格落实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严控聚集性活动。
全市从严从紧管控大型会议、活动、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龙岗区、罗湖区暂停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
五、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全市各类公共场所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亮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景区景点、餐饮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密闭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较大承载量的50%,并严格控制瞬时流量。
六、配合核酸检测。
有关风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
七、接种新冠疫苗。
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八、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少聚集,不扎堆,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就诊,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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