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拆二代!官方明确取消棚改货币化安置,抑制房价上涨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18-10-11 08:40:41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货币化安置开始离开政策舞台中央。

(来源:深圳市城市更新网综合每日经济新闻、楼市情报)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会议还要求,各地要严格评估财政承受能力,科学确定2019年度棚改任务,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

(图片来源:@历史的进城)

货币化安置开始离开政策舞台中央。

10月8日晚间,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明确提出要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

什么是“棚改货币化安置”?

“棚改货币化安置”其实是为了帮助那些生活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但是大量资金分发到住户手里,而那些住户又没了房子,这就让被拆迁者有了买房自用与投资的冲动,后来被很多专家解释成棚改是助推中国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的动力。

棚改位置多为所在城市的核心地段或次核心地段,被拆迁户获得货币安置款后多在刚需房源区域购房(80%的被拆迁户选择了房价低一个层级的区域),购买的房价低了,也就买的套数多了,甚至出现了整个单元购买的现象,这些区域,往往是普通工薪阶层集中居住的区域,突然涌进大量大手笔客户,自然对这些经济高度紧张的房奴产生了心理上的巨大冲击,也或多或少推高了该城市房价平均线一下区域的房价,这部分区域的房价对中下层居民高度敏感,自然引发了整体压力无处发泄的工薪阶层无数的怨言,这就是以讹传讹的棚改货币化推高房价的舆论源泉。

政策调整货币化安置从提高到取消

2017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商品住房库存量大、市场房源充足的市县,进一步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确保完成当年再开工改造600万套的棚改任务。并确定实施2018年到2020年3年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

同年8月,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提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7月12日,住建部表示,要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

10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因地制宜调整完善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要尽快取消货币化安置优惠政策。保持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水平不降低,有序加大地方政府棚改专项债券发行力度。对新开工棚改项目抓紧研究出台金融支持政策,严禁借棚改之名盲目举债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对棚改建设用地在新增用地计划中予以保障,通过拆旧建新、改扩建、翻建等多种方式,让更多住房困难群众早日住进新居。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