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追溯离异前家庭名下房产套数?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接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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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优化调整购房政策,离异三年内再婚或复婚家庭购房,按照现有家庭的房产套数计算?
刚刚,多家媒体发文称“近期有关部门对深圳购房政策进行了相应的优化。离异三年内再婚或复婚家庭购房时,按照现有家庭的房产套数计算,不再追溯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房产套数。”
按照这个说法,意味着执行了5年的房贷政策有了部分的调整。
2018年深圳出台“7.31”新政,对离婚买房贷款作了相应的限制: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该政策影响最大的就是离异人士购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若按上文发布的政策,则为离异家庭创造了更加宽松的购房条件,即“离异未满3年,无房一方也能申请3成首付”,但政策属实吗?
针对此传闻,@搜狐焦点深圳分别致电了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银行,双方均表示:并未收到此通知,目前仍按原政策执行!
自8月30日,深圳官宣“认房不认贷”政策以来,市场关于“放宽离异家庭限贷政策”的消息一直传闻不断,而每次传闻不到半天,就有辟谣消息同步而来,这一次,同样又是“狼来了”。为此我们也呼吁大家,不要以讹传讹,一切以官方发文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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