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拟新规:“重点产业项目”拿地 允许“带项目”挂牌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19-10-05 09: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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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产业项目”拿地,允许“带项目”挂牌。

重点产业项目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符合市区产业政策等要求、对龙华具有重大带动作用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本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具有重大影响力或者品牌具有重大国际影响力的;

(2)对我市重点发展产业具有填补少有和完善产业链作用或者核心技术专利处于国内外先进地位的;

(3)市政府审定的其他项目类型。产业准入要求

符合产业领域重点产业项目认定标准与实施细则要求;

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鼓励类;

用地申请的企业条件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无自有用地的,上年度区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5亿元、纳税≥5000万元,签土地合同后每5年在本区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50亿元、纳税≥2.5亿元;已自有产业用地的,上年度区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10亿元、纳税≥1亿元,投产后每5年在本区新增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50亿元、纳税≥2.5亿元。

2.区外迁入的,上年度产值或营业收入≥8亿元、纳税≥5000万元,每5年在本区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50亿元、纳税≥2.5亿元。

3.新设立的,每5年在本区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50亿元、纳税≥2.5亿元。

4.战略性新兴产业或先进制造业的国高企业的,每5年每家申报企业在本区纳统产值或营业收入≥10亿元、纳税≥1亿元。

5.市、区政府审定的其他项目。 供地方式招标拍卖“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租赁)先租后让产业监管实行土地出让期内全年限监管

来源/楼市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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