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禁炒回迁房”时代真来了!坪山全面排查旧改违建住宅权利人

搜狐焦点深圳资讯 2021-09-09 08:5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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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山区已经开始进行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了!

深圳“禁止炒作回迁房、安置房”真的来了,坪山区已经开始进行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了!

坪山对未确认实施主体的城市更新项目,进行违建住宅确权,已确权对象为物业权利人。另外,已经有主导某城市更新的开发商声明不提供更名。

近日(9月5日),一则关于坪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函件)在网络流出。

函件要求坪山各街道办事处,对未开展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核实且尚未确认实施主体的城市更新项目,需在6个月内完成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的补充核实工作。

要求2022年2月12日前完成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物业权利人补充核实工作。

意味着,坪山还没有确认实施主体的城市更新下项目,都要确认违建住宅的物业权利人。已确权的违建住宅,在城市更新项目中按照已确权对象为物业权利人。

(图片来源:网络)

除了相关部门外,参与城市更新的开发商其实也开始行动,9月1日,南苑之声公众号发布郑重提醒,表示已签指标不能转名!

提醒文表示,“有房地产中介挂牌出售南苑新村指标房,声称垫付少量诚意金即可当天与开发商签约。对此我司郑重提醒,南苑新村签约率已达到98%,即将启动征收程序,为推进有关工作,对于已签订拆补协议的房屋,将不提供更转名服务。请各位街坊擦亮眼睛,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8月,深圳市住建局和深圳市规划自然管理局一则《关于加强对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交易查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流出(具体以官方公示文件为准)。

通知中明确表示,更新项目、土整项目需核实确认物业权利人,防范更新项目、土整项目进行回迁房、安置房炒作。

城市更新市场主体、补偿安置协议,与未经核实确认的物业权利人签订的搬迁补偿、补偿安置协议不予备案。

没有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不能备案,意味着,炒房客即使购买到指标,但是因为自己之前是没有经过核实的,而购买的回迁房、安置房无法备案。

炒房客想“钻限购的空子”,炒作回迁房、安置房的漏洞被堵住。

来源:楼市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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