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二批“两集中”地块挂牌:较高溢价率降至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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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南京市第二批集中供地地块正式挂牌,53宗地块总起始价达621.55亿元,限时竞价从9月26日开始。同时,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房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出让公告,本批次出让地块按“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上述核定价格,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执行。
当网上交易达到较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50%。
根据规定,本批次部分地块不得合作开发,是指“该地块不得联合报名竞买、不得合作开发,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可以按现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但竞得人须持股100%,且股权不得转让。
同时,本批次地块配建的租赁住房,只在住宅用地内建设,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须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住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本批次出让地块装配式建筑要求以公开出让文件约定为准,规划条件中的“容积率”已包含采用装配式建筑奖励的容积率部分。
此次土拍,地块较高溢价率从30%下调至较高15%。同时,《通知》还明确,房企在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住宅部分不得申领预售许可证;进一步严格限制同一集团企业的地块报名数,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次出让公告中所报地块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告地块总量(不含高淳、溧水)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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