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还到楼下那户去看,发现楼下那户的客厅和厨房天花也因此有两个点漏水了,当时我要求他们提供楼下业主的联系方法,希望也通知那户的业主。他们竟然假惺惺地以客户资料保密为由死活不肯给!! (后来我也尽我的责任在整改书上注明要求修复楼下天花的漏水点,下次验收时我也会到楼下去检查。同时也留下一些证据,万一日后楼下邻居因此找我麻烦时,可以一起追究KFS的责任)
面对这些借着合同霸王条款、国家某些标准作为借口的JS,我只能等完全干透再另行收房了(等干透后我再请专业的朋友检查泡过的墙面、地面,如有开裂、空鼓等问题,我肯定不会放过他们了!),亲手写了整改记录表,注明因KFS商原因泡水未验房,注明导致楼下也有漏水情况须修复,尽可能地添加了保护我日后权益的条款。。。
今天特意这个事情发给广大业主看看,希望大家也来监督此问题,希望益田的人要厚道,要重视、负责任地解决这个事情,要明白我们老百姓买套房多么的不容易! 好不容易买了房,还没住就给你们泡水,虽然可能从专业上讲泡水对房子破坏不大,但作为普通消费者如何接受这种事情?你们犯了如此低级的错误,现在却连一丁点的赔偿也不愿意给,就只会说会负责处理、修复!因为你们的原因延误了我收房,还不愿意给那一天才一两百的滞纳金?如此的企业行为实在太没风范,太小器了,你们原本花那么钱做的广告,会因为你们这些行为大打折扣!
同时这次也见识到什么是霸王条款了,购房合同里充满了KFS保护自己的霸王条款,一般消费者买房时想改也不让。。。在此提醒购房者真的要尽可能地注意购房合同的条款,不要相信它那一点点的品牌效应,以为他们应该会有良心,尽量提前保护自己,不然出现问题了,JS们总有一万个理由保护他们自己。
大运城邦霸王条款举例:
1. 除非是影响结构安全的重大问题,购房者必须收房(就是说只要能住不塌,ZF机构验收合格,有其他问题你也必须收房,KFS只会答应帮你修理!!)
2. 延迟交房滞纳金:因为第一条的原因,购房者就基本没理由不收房,其他他们所谓的“小”问题,KFS会帮你慢慢修,但就是不愿意给滞纳金!
3. KFS不承认的房子问题,必须找双方认可的专业机构鉴定出报告,否则他们也不会修(要想拿他们的几百元滞纳金或不收房,你还必须花几千元去找大机构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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