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为自己拥有70年土地使用权的张女士吃惊地发现,她在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查出相关资料发现:受让日期为1993-8-3;合同文号为深地合字(1993)025号;土地用途为商住;使用年限为50年等等。这意味着她的房子土地使用权年限是从1993年开始算起的,而此时离该房2008年实际交付使用相差整整15年时间。也就是说,张女士对徽王府的房子土地使用权的有效支配年限实际上是35年。
对于类似的问题,目前交付的商品房和商铺的使用年限普遍存在“缩水”现象,少的3或5年,多的达10多年。其中,龙岗区中心城楼盘的“缩水”程度远远大于深圳其它区域的楼盘,如风临域【深地合字(1995)233号、受让日期为1990-11-8】、东方明珠城【深地合字(1993)54号、受让日期为1993-8-8】、深宝公寓【深地合字(19967)241号、受让日期为1996-12-5】、满园【深地合字(1997)5063号、受让日期为1992-11-13】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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